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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发稿勿超前

2000-06-14 来源:中华读书报  我有话说

新闻要以事实为依据,新闻报道的核心是一个“实”字,一般地说新闻报道在时间上要落后于新闻事实,超前预报要不得。一些记者为抢时间,听到风就是雨,不仔细核实,凭想当然匆忙发稿,以至稿子见报后错漏多多,读者读得稀里糊涂。如关于海南巨鲸搁浅伤亡的报道,《北京晚报》2月13日追踪报道说:“海南巨鲸今埋葬”,14日又报道说:“英鲸暂缓土葬”。无独有偶,《文汇报》海口2月13日专电:“搁浅放归后死亡巨鲸被埋葬”,2月14日专电:“巨鲸魂归去,掩埋有异议”。两报对巨鲸的的报道有异曲同工之处,均是“今埋葬”、“被埋葬”在先,“缓上葬”、“有异议”在后,读之令人莫名其妙。原来“埋葬”是12日下午海南省水产局和渔政监督局的初步决定,“埋葬”并未实施。13日情况发生了变化,上午当地渔民即将掩埋巨鲸时,受到琼山市政府和演海镇政府两位官员的现场阻止,于是停止埋葬,等待上级科学决定。两位官员的环保意识和科学态度令人称颂。同时与巨鲸报道者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,“今埋葬”、“被埋葬”之说顿成子虚乌有。笔者认为,新闻报道抢时间无疑是对的,甚至超前拟稿也无可厚非,但发稿不可匆忙,一定要等新闻事实发生并经核实确认无讹后方可发稿见报。如果靠撞大运一味凭推测催生出急就文章,难免漏洞百出甚至报道失实。

(总后卫生部《人民军医》编辑部 周晓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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